事关债务宽限,万科最新议案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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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万科“22万科MTN004”2026年首次债券持有人大会议案亮相。
15日中午发布的最新议案显示,万科此次共有四项议案,涉及延长宽限期以及固定兑付等新的债券处理细节。
1月7日,召集人发布关于召开“22万科MTN004”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此次债权人大会召开日期为1月21日,距离宽限期1月28日仅有一周时间。如果宽限期内与债权人取得进展,该债券将避免违约风险。
议案一:调整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特别议案)
1.本金兑付调整和支付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兑付时间展期12个月,调整后兑付时间为2026年12月15日。2026年12月15日偿付本期中期票据全部本金。
2.未付及新增利息兑付调整和支付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于2025年12月15日到期的应付利息6000万元在宽限期内支付,即2026年1月28日内支付。上述宽限期间未偿付本金按照3.00%计息,未偿付利息不计复利。
展期期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2月15日)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维持不变,即按照3.00%计息,展期期间的新增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同支付,即利随本清。
3.提供增信
本议案如经本次持有人会议通过,发行人承诺将为本期中期票据未付本息提供发行人持有的下列项目公司应收款质押(深圳市荣兴有限公司、廊坊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友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增信担保措施,并与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签署相关增信质押担保协议及办理增信质押担保登记所需的其他协议(如需),根据增信质押担保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增信质押担保登记手续,债券持有人同意授权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增信质押担保协议及办理增信质押担保登记手续。
为有效推进增信措施落实,若本议案获得通过,发行人承诺协调和保证相关主体于本议案获表决通过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与债权代理人签署、办理相关增信担保手续。
议案二:延长本期中期票据的宽限期的议案(特别议案)
将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的本息兑付日之宽限期由30个交易日延长至90个交易日(即宽限期届满日为2026年4月29日,如因节假日安排导致相关交易日发生变化的,以本日期为准,本议案内关于“90个交易日”的表述均以此为准)。
如在9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内对本期中期票据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消除违约事件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中期票据的违约,不触发本期中期票据相关违约责任。
议案三: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调整的议案(特别议案)
1.固定兑付安排
如本议案表决通过,对于参加本次持有人会议且至少表决同意议案三或议案四中任一议案的每个持有人账户,发行人将于2026年1月28日实施10万元的兑付(即“固定兑付安排”),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不再计息。
2.调整本金兑付和支付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本金(扣除已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如有)的40%于2026年1月28日兑付;剩余60%的本金展期一年,兑付日为2026年12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3.未付及新增利息兑付调整和支付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于2025年12月15日到期应付6000万元利息以及本金(扣除已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如有)的40%在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计息期间(44天)的利息在宽限期内支付,即2026年1月28日内支付。上述宽限期间未偿付利息不计复利。
展期期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2月15日)本期中期票据剩余60%的本金票面利率维持不变,即按照3.00%计息,展期期间的新增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同支付,即利随本清(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4.提供增信。本议案如经本次持有人会议通过,发行人承诺将为本期中期票据未付本息提供发行人持有的下列项目公司应收款质押(深圳市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万恒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友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增信担保措施,并与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签署相关增信质押担保协议及办理增信质押担保登记所需的其他协议(如需),根据增信质押担保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增信质押担保登记手续,债券持有人同意授权发行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增信质押担保协议及办理增信质押担保登记手续。
5.发行人承诺,在后续境内公开市场信用债兑付中,将继续按照债券初始到期日顺序设定偿付安排,保障本期中期票据偿付比例不劣于所有初始到期日晚于本期中期票据的债券。如本议案通过,视同全体持有人同意发行人变更2025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答复公告中关于偿付顺序安排的承诺,以上述承诺为准。
议案四:延长本期中期票据宽限期以及兑付部分本息的议案(特别议案)
1.延长宽限期
将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的本息兑付日之宽限期由30个交易日延长至90个交易日(即宽限期届满日为2026年4月29日,如因节假日安排导致相关交易日发生变化的,以本日期为准,本议案内关于“90个交易日”的表述均以此为准)。
2.固定兑付安排
如本议案表决通过,对于参加本次持有人会议且至少表决同意议案三或议案四中任一议案的每个持有人账户,发行人将于2026年1月28日实施10万元的兑付(即“固定兑付安排”)。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不再计息。
如持有人账户在固定兑付安排支付日实际持有本金较债权登记日有所变动,则按照孰低适用上述安排。本议案下文第3条所述的本金兑付额度在计算时需先扣除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
3.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于2025年12月15日到期应付的6000万元利息,于2026年1月28日兑付,宽限期内未偿付利息不计复利。本期中期票据本金(扣除已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如有)的5%于2026年1月28日兑付,该部分本金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不再计息,宽限期内未偿付本金按照3.00%计息。
发行人承诺,在后续境内公开市场信用债兑付中,将继续按照债券初始到期日顺序设定偿付安排,保障本期中期票据偿付比例不劣于所有初始到期日晚于本期中期票据的债券。
(议案内容以公告为准。)
(文章来源:上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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