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中海10”将于12月20日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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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12月18日电,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1中海10"将于2025年12月20日支付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9日,付息对象为截至该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中海10"持有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8%,每10张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33.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27.04元,非居民企业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33.80元。债券余额为8亿元,由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付息资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划付至各付息网点。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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